GB 13271—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¶ 此标准为PDF文件,请点击: 查看全文 制定机关:原环境保护部 施行日期:2014年07月01日 分类:GB 索引:大气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、监测和监控要求。锅炉排放的水污染物、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,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、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。 本标准1983年首次发布,1991年第一次修订,1999年和2001年第二次修订,本次为第三次修订。 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。 预览: 原文链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_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