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B44/ 817—2010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¶ 此标准为PDF文件,请点击: 查看全文 制定机关: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施行日期:2010年11月01日 分类:DB 索引:大气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制鞋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s)排放控制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鞋企业 VOCs 排放控制,以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设计、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污染源的 VOCs 排放控制。 预览: 原文链接 广东省地方标准文本 -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