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播电视、雷达、卫星地球上行站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

制定机关:生态环境部

施行日期:2024年12月31日

分类:规章

索引:重大变动

  适用于广播电视、雷达、卫星地球上行站等设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。

  规模:

  1.中波广播、短波广播发射天线数量增加的;其他设施发射天线数量增加30%及以上的。

  2.单个发射天线等效辐射功率增加50%及以上的。

  地点:

  3.重新选址。

  4.在原站址附近调整(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)导致新增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30%的。

  生产工艺:

  5.发射机标称功率、发射天线任一技术参数(方位角、俯仰角、波束宽度、架设高度、增益、前后比、极化方式)或发射天线运行工况发生变化,导致新增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30%的。

  6.发射天线类型、最大线尺寸或发射频段变化,导致评价标准或评价方法变化的。

  7.发射机最大脉冲占空比增加30%及以上的。

  环境保护措施:

  8.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变化,导致新增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超过原数量30%的。